• 首页
  • 手机找法网
李海律师
李海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山西-太原

专业领域:医疗纠纷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86-3518-1919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太原律师 > 迎泽区律师 > 李海律师 > 亲办案例

傅某就诊山西某医院过错陈述

作者:李海  更新时间 : 2021-07-26  浏览量:653

原告傅某,男,x岁,于201x年x月x日被告方医院泌尿科杨主任诊断患者的彩超报告,杨主任得出的结论是要求患者再去做增强CT以得出准确判断,患者与其母亲听取该意见并于次日做了增强CT,201x年x月x日患者之母亲再去找杨主任查看CT结果,杨主任诊断后说:囊肿4.7*4.5,目前你家这种情况,现在必须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后给你把囊肿治好。原告家属询问杨主任病情以及手术难度以及能不能治好,杨主任说:难度不大,治不好你做手术干什么?于是原告家属听取杨主任意见,于201x年x月x日下午x点左右在被告医院泌尿科由杨主任主刀进行肾囊肿切除手术,当日晚上x点x分左右原告家属看到杨主任穿着便装在手术室楼层等待电梯准备离开,原告家属以为手术完成,于是上前表示感谢。x点x分赵医生从手术室叫家属确认手术切除下的囊肿,并做病理检查,片刻后原告从手术室推出。

原告手术后,引流管敷贴渗血严重,当时医生给换了伤口敷贴,不久再次出现引流管敷贴渗血严重,原告家属问郝医生是否需要处理,郝医生否认并说明这是正常现象,没有做任何处理,直到拔引流管时才换的伤口敷贴。

201x年x月x日上午医生通知患者出院,但因下午患者还有一部分液体要输。原告家属去询问医生,医生说不用输了,给你办出院手续,给你开点药,开点术后消炎药,你们到马路对面药房去买,回去就把药吃上。

到家后患者吃过术后药后,下午就开始发烧,高到39.8°,原告家属联系被告医院郝医生,郝医生让患者停了术后药再观察。一个月后患者去被告医院复查,检查后囊肿4.4*3.9,这种情况和没做是一样的,根本不是杨主任术前所说的把囊肿治好的情况。

 原告201x年x月就诊山西省某中医院,该中医院大夫刘x看了原告复查的B超结果后说:这个手术原来的大夫手术时就没有给你做过囊肿处理。现在肯定要受损伤。随后原告在该院做了SPECT检查,发现原告的右肾功能轻度受损。原告还在该院做了一个B超,显示右肾囊肿里出现絮状物。刘x说按照原告的这个年龄肾功能是个问题,需要进行治疗。

原告20xx年x月就诊山西某大医院米x院长,米x看了原告的B超报告后,指出囊肿里的絮状物就是感染了,这个囊肿还是需要治疗,这次手术必须开创手术,不能腹腔镜微创手术了,而且要特别慎重。同时米x也说道这个手术没有采取措施,再次手术可就复杂多了。

现在原告还一直吃的治疗肾功能受损的及抗感染的药物,由于被告的医疗过错导致原告右侧囊肿未能及时处理,短期之内迅速复发,囊肿对肾单位压迫长期得不到缓解,且因手术不当导致肾囊肿内出现感染,进一步导致肾功能损害,原告无奈之下长期服用缓解肾功能药物,抗感染药物,而且还要面临将来二次开创手术,手术时要切掉肾组织周围坏死组织的后果,势必面临肾部分切除的后果。

原告认为:

1、医方为患者此次手术未采取必要措施,以致于手术失败,同时也存在手术不当导致原告囊肿感染的事实。

原告20xx年x月就诊山西某大医院米x院长,米x看了原告的B超报告后,指出囊肿里的絮状物就是感染了。

患者手术后引流管敷贴渗血严重,当时医生给换了伤口敷贴,不久再次出现引流管敷贴渗血严重,原告家属问郝医生是否需要处理,郝医生否认并说明这是正常现象,没有做任何处理,直到拔引流管时才换的伤口敷贴。

2、医方在患者出院当天本安排上午一次输液,下午一次输液,有输液单为证,但医方在上午输完液之后就让患者出院了,并开了口服药让患者不用输下午的消炎药了,让回家口服,存在不当,导致患者回家后就发烧。

3、根据医方给患者手术后的囊肿切除物图片一张,显示囊肿仅1cm乘以2cm左右,但医方病历手术记录当中记载4cm乘以2cm乘以2cm,意在说明其切除干净,但根据患者手术前的B超和术后的B超大小对比来看,手术根本没有达到切除的目的,

4、杨x主任并没有亲自参与手术,存在不当。

201x年x月x日下午x点左右泌尿科由杨主任主刀进行肾囊肿切除手术,当日晚上x点x分左右原告家属看到杨主任穿着便装在手术室楼层等待电梯准备离开,原告家属以为手术完成,于是上前表示感谢。x点x分赵医生从手术室出来,让家属确认手术切除下的囊肿物,并安排做病理检查,很显然杨主任没有实际参加手术切除工作。

5、由于医方第一次微创手术失败导致患者势必面临二手手术的复杂性以及二手手术必须得开创治疗,医方存在的医疗过错与患者后续增加的医疗治疗费用之间的因果关系明确。

6、由于医方第一次微创手术失败导致患者肾囊肿压迫不能得到缓解,而且在此次手术失败后,医生说二次手术还不能马上做,进一步该长期压迫不能得到及时缓解,最终导致原告201x年x月x日经山西省某中医院SPECT\CT肾动态影像检查,发现肾功能损伤,该过错与患者肾功能损伤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从病历记载来看,患者就诊山西某医院时无任何不适,医方术前也未给患者行SPECT\CT肾动态影像检查,无法证明患者肾功能有损伤,故医方应当对患者的肾损伤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手术本案医方过错明显,应承担本案的全部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由李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海律师咨询。

李海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山西-太原

专业领域:医疗纠纷

手  机:186-3518-1919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